各学部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和教学安排,现将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我院2018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(星期四)至4月7日(星期六),共3天;
调课安排如下:4月6日(星期五)调上4月8日(星期日)的课程;4月7日(星期六)有课程安排的老师照常上课;4月8日补上4月6日(星期五)的课程。
二、注意事项
1.加强学生安全教育。各班级要以学生乐于接受的形式或载体加强学生的人身、财产安全教育,大力普及森林防火知识,强化学生个人的自我防护意识。
2.禁止私自集体出行。为保障学生的假期安全,辅导员要对学生假期行踪保持关注。凡在假期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的,须报辅导员批准,并报学工部备案。未经批准,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。
3.倡导文明祭祀新风。清明为中华民族祭祀先祖的传统节日,各班级要在学生中积极开展破除传统祭祀陋习,倡导文明祭祀新风的教育活动,引导学生度过一个有意义的传统节日。
4.做好学生返校统计。各班级在假日末要督促学生及时返校,并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,于4月8日(星期日)上午10:00前将统计结果报学工部李娟老师处。
假期如遇特殊情况,请及时与辅导员联系。
学生工作部
2018年4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