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部:
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将我院2018寒假放假时间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寒假放假时间
1.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8日(星期二)至2月22日(星期五)。学生在2月23日(星期六)、2月24日(星期日)两天到教务部办理报到、注册手续,2月25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
2.全体学生务必于2月24日(星期日)下午16:30前返校。2月25日(星期一)上午下班前,各学部将学生返校情况汇总至学生工作部,逾期视为迟到。学生宿舍开门时间为 2月22 日(星期五)。
二、有关要求
1. 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。学生宿舍关门时间为1月16日(星期三)。
2.各学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保卫宣传教育,签订《高等学校寒假安全告知书及责任书》,认真学习安全知识,牢固树立安全意识,提高安全防范技能,严防煤气中毒、意外溺水、踩踏等各类安全事故,特别是外出时要注意人身、交通安全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3.离校前要做好宿舍、教室及周边环境卫生,保持校园整洁,并关好宿舍的门窗和水电,将贵重物品妥善存放,认真做好宿舍防盗工作。
4.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不乘坐无营运证或超载的交通工具,不无证驾驶机动车,不酒后驾驶机动车,不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(电动自行车)。大雾、雨雪等灾害天气减少外出,注意安全。
5.寒假离校外出,要把个人去向及联系方式告知辅导员、舍友、同学、家长,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;参加勤工助学、社会实践、求职择业等活动须获得学校和家长同意,谨防传销、邪教等非法组织诱骗。回乡、返校时,要注意人身和交通等方面的安全,防止财产损失和意外事故发生。
6.放假期间学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防止上当受骗,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;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不要参加传销、非法宗教等有损国家、社会及学校的活动,讲究社会公德,树立我院大学生良好的社会形象。
7.凡是档案和党团关系未转入我院的2018级学生应利用寒假办好,并于下学期初带来。
8.部分欠费学生应将欠费情况告知家长,并于下学期报到时交清所欠学费;不交清学费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。目前学生学籍实行学年电子注册,学生如果不按期缴费注册,将不能取得学籍。
学生工作部
2019年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