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学生、家长:
近期,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。疫情发生后,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。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,为我们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明了方向,坚定了信心。目前,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正按照省委、省政府统一部署有序展开,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。为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真诚希望广大学生与家长积极采取各项预防措施。
一、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,如有发热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,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的,请及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。
二、如果确诊为患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,请积极配合治疗,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情况。要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做好密切接触人群的追踪和排查等工作。
三、寒假期间,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,避免到封闭、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合和人多集中的地方。出门请佩戴口罩。外出回家后,及时洗手、洗鼻。
四、离校和返校时,请自觉配合学校做好体温检测,经排查出现发热等症状,立即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。
五、如果学生被疾控部门告知是一名密切接触者,家长和学生不要恐慌,配合进行居家医学观察,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,定期接受随访。如果出现发热、咳嗽等异常临床表现,及时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,在其指导下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、诊治。
六、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。搞好房前、屋后的公共卫生和室内卫生,改善居住环境卫生。
七、不要捕杀、贩卖、购买、加工、食用野生动物,如接触驯养动物,请做好个人防护,减少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病的危害。
让我们增强责任意识和防护意识,齐心协力,群防群控,共同打赢这一场防疫阻击攻坚战!
祝大家新春快乐!身体健康!万事如意!
湖北省卫健委 湖北省教育厅
2020年1月21日